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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各区县高企认定奖励好处和意义、企业申报高新的流程要求辅导如下,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寿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介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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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各区县高企认定奖励好处
淮南市
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小升规”企业分三年支付,每年10万元)。对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上述奖补资金由市、县区(园区)共同承担,市与县(园区)承担比例为1:2,市与区承担比例为2:1。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八公山区(八公山区支持科技创新暂行办法2018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2万元资助;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15%、20%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凤台县
凤阳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奖补(以下政策为2018年发布,具体最新政策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告,也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3万元资助;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期满达到合同目标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活动;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15%、20%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
寿县
①申报项目: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②申报项目:对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③申报项目: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未通过认定的)的,给予3万元资助。
田家庵区
积极组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和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的省级创新型企业申报市级奖补,落实好区级配套资金。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大通区
财政支持方面,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3万元资助。
3.根据大发〔2021〕20号文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经开区
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或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淮南市各区县高企认定意义
(1)企业发展需要:按国家文件精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许多优惠政策,特别是可申报国家、省、市、区等的高新技术项目,这些项目政府给予大笔扶持资金,这些优惠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蓬勃发展、脱颖而出的有力保障。
(2)提升企业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契机,对企业自我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3)减税增收:目前企业所得税是2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比认定之前降低了10%),这将大大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基础上,仍可以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4)有利于企业上市融资: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增强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公司的认同。这为企业上市或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淮南市各区县企业申报高新的流程要求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高企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科技部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科技部服务平台”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申请书封皮,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企业人员相关材料,研发项目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申报企业在“科技部服务平台”注册填报后,需再访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申报入口,跳转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并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跳转回“省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完善表》,保存、打印后选择合肥市科技局作为注册信息管理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
4.“省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企业登录“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资料(填报内容须和“科技部服务平台”上内容一致),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对所有上传材料负责。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只须在“省系统”注册登录,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已注册中介机构无需重新注册,若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再重新上传提交即可。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原则上为工作领导小组印章),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在“省系统”逐一提交。提交完毕后,汇总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市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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